我省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铸牢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近日,省民宗委、省教育厅制定印发《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在全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聚焦基本国情。围绕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与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教育引导学生强化国家观念,激发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二是立足课堂教学。利用课堂教学讲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故事,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与璀璨文化。结合全面推进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使用工作,将“四史”学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机融入各科教育内容。三是开展社会实践。充分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与载体,积极开展各族学生共同参加仪式教育和文体活动。四是发挥示范作用。各市州发挥当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学校积极发挥各自优势,精心策划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培育特色项目,向广大师生传递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五是展示教育成果。各市州每年召开一次全省交流研讨会,集中展示当地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成果,指导学校间开展互观互学与结对共建。学校在校园图书馆、教室、宿舍等公共空间,系统展示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作品。六是健全工作机制。民宗、教育部门探索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工作,督导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学校发挥党组织作用,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学校属地社区支持民族班开展融合融入城市生活的教育实践与社会实践活动。
《意见》明确,各市州民宗、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创新载体和方式,鼓励“一校一品”,策划主题鲜明、影响广泛的校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德育教育教学全过程。各中小学注重教育实践活动的可持续推进,重视经费投入,列入预算,制定行动计划,遵循不同阶段学生认知的特点规律,分阶段、有侧重地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