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
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强化自我约束,
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特别要严格遵守省纪委提出的“
八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贺年卡、年历、烟花爆竹、年货节礼及各种预付卡、购物卡,严禁用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等隐匿手段公款送礼,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厅机关各单位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纠正节日“四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安排检查,持续发力加压,紧盯节点早介入,及时向干部职工提要求、打招呼,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坚决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厅机关17条细则落地生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负责人既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敢抓敢管,督促干部职工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全体干部职工对落实上述纪律要求相互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厅机关纪委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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