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省审计厅近日下发通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全厅党员干部带头转变作风,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低碳祭扫、节俭祭扫,做践行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引领者,并严格遵守节日期间“七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占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严禁使用公车、公款或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祭扫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搞隐秘聚会;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通知》强调,厅机关各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认真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与联动协作查纠“四风”问题工作相结合,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相结合,抓紧抓牢抓住“关键少数”“重要环节”,持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早介入、早提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督促干部职工切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通知》明确,机关纪委及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不松劲、不停步。积极拓宽问题反映渠道,通过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纪问责,实行“一案双查”,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此推动作风建设实现根本好转。(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