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审计局:
为认真落实《省有关部门贯彻<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青办字〔2014〕78号)和《贯彻<米兰直播免费app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任务分工方案》(青政办〔2015〕12号)现就我厅承担的任务分解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一)牵头任务4项。
1.加强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探索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1)对公共资金实行审计全覆盖。
责任单位:财政审计处。
(2)对国有资产实行审计全覆盖。
责任单位:行政社保处、经济责任审计局二处。
(3)对国有资源实行审计全覆盖。
责任单位: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处。
(4)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责任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局。
(5)探索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责任单位:人事处、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2.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厅机关有关业务处室。
3.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厅机关有关业务处室。
4.加大对土地管理、矿产勘探与开发、项目和工程建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等领域的监督监察力度。
责任单位: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财政审计处、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处。
(二)配合任务3项。
1.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局、政策法规处。
2.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财政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处、经贸与外资运用审计处。
3.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规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规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等法规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处、政策法规处。
二、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布置、周密安排,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分工任务。
(二)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清单,抓紧制定本单位落实任务的实施方案,并提出阶段性时间进度表。对各项任务,要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责任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于2015年4月30日前送政策法规处。
(三)需与有关部门共同完成的任务,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沟通协调,提出我厅相关意见。
(四)各责任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共同完成好分工任务。
青海省审计厅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