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推进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
2021年,我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工作作为服务各民族群众切入点,依法开展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一、用好载体平台,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在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充分发挥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作用,发布《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张贴办理流程图和所需资料,方便群众了解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结合创建“十进”活动,利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社区石榴籽家园、推进乡村振兴等渠道和民族政策法规监督检查、驻村宣讲组宣讲等方式,在各族群众中宣传普及民族成份登记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二、注重健全机制,加强协同合作。对民族成份变更的申请主体、所需材料、审批程序及工作时限作出明确规定,细化规范办事流程,并将民族成份变更列入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行政确认事项)。加强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商联络、监督检查等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协作、备案、监督和追责机制。
三、强化业务指导,提升业务水平。把《办法》纳入全省民族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指导各地采取培训、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学深学透相关政策法规,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熟练掌握民族成份变更的审批程序和所需材料,做细做实做好工作。指导基层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变更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纠正执行规定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四、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审批。各地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审批流程,加强作风建设,本着“依法、便民、为民”原则,在严格落实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加强档案管理,对已办结的及时归档备查,确保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