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和厅机关17条细则,驰而不息抓好作风纪律建设,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保持一个节点接一个节点狠抓作风纪律建设的高压态势,省审计厅根据省纪委、省直机关纪工委要求,在五一端午节前发出通知,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严于律己、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要求,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知底线、明红线,特别要严格遵守省纪委提出的“四个严禁”,即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游玩、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公款送礼、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违反规定乱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实物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乔迁履新事宜并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及时提醒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并就五一端午节期间遵守作风纪律规定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厅机关纪委要明查暗访,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实名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力信号。
《通知》还公布了举报方式,畅通举报信访渠道。(冯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