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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8-08-13来源:[] 

近日,青海省审计厅下发通知,就贯彻落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作出部署,明确提出三项具体措施,促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审计干部队伍。 

一是精心组织学习教育。把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突出发挥好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采取个人学、集体学、领导讲等多种形式,逐条逐条地学习领会,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经常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检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违反纪律要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使“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要求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制发审计通知书时应以附件形式告知被审计单位审计两项工作纪律要求,自觉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应在进点会会场和审计工作驻地现场对两项纪律要求主动进行公示,为审计人员划清底线红线,促进深化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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