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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宁兰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预付卡问题
咨询人         周佳宁
时间         2025-09-15
内容         本人于2018年11月11日在兰致充值10000元,后期又于2021年10月22日在兰致充值16880。2023年后半年兰致与位于五矿天地巷子的鑫禾医疗美容合并,今年3月份鑫禾通知所有兰致迁移过来的老会员,我们之前预付的美容卡至6月1日将不再受理。后经于兰致老板(法人:王霞)沟通,只退与我6000元预付卡费用,理由为她只占兰致30%股份,其余股东无法联系。现要求退还26880除已退还的6000以外的20880元。
状态         已回复
回复单位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5-09-1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您的留言答复如下: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9月15日与您联系,并详细了解了您在兰致充值预付卡以及后续与兰致法人王霞沟通退款的具体情况和诉求。与您沟通时,我局明确告知,根据《西宁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商务部门负责零售业、餐饮业、美容美发服务业、洗浴服务等单用途预付卡的管理。同时向您解释了我局在预付卡退款事宜中,不具备行政强制权,无法强制要求兰致或其法人王霞退还剩余款项。考虑到您仍有部分预付费用未追回,我局积极为其提供进一步维权建议,告知您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兰致或相关责任人退还剩余款项。以上沟通结果您表示理解和认可。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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