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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         
时间         2025-09-09
内容         
状态         已回复
回复单位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5-09-10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您的留言答复如下: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9月10日与您联系,并表示您所提供的22家带有“中发源”字号的企业分布于全国各地区且从事多个行业,青海中发源餐饮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和消费群体在青海省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但无法证明您投诉的22家企业提供的服务和受众群体对该公司持有的“中发源”商标和企业合法权益造成侵权和损害的事实,同时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已建议您与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联系,进一步查实是否存在侵权的事实。以上沟通结果您表示理解和认同。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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