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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高考中考期间广告行为的 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 2025/06/23    信息来源:广告处    浏览次数: 2652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高考中考期间广告行为的

提醒告诫书

全省各广告市场主体:  

2025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保障考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高考期间广告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禁发布违法违规广告  

1. 严禁虚假宣传。不得发布含有保过”“保提分”“押题命中率100%”“考试命题专家授课等明示或暗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2. 不得发布贩卖考试作弊器材、提供代考”“助考等违法广告。

3.不得以内部指标”“内部名额”“定向招生”“保录取”“降分录取等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4.严禁发布宣称内部数据”“保证成功率”“不滑档等虚假承诺的填报志愿广告。

5.食品、保健品广告不得宣传提高智商”“增强记忆力等未经科学验证的功效,严禁暗示可替代日常膳食。  

二、规范教育培训广告  

1. 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应符合双减政策要求,不得违规宣传学科类培训。  

2. 广告中不得使用科研单位、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考生、家长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3.不得发布渲染教育竞争压力、夸大培训必要性,制造考生家长焦虑的广告。

4.严禁虚构或夸大培训效果,如快速提分”“短期逆袭等误导性内容。 

三、加强互联网广告管理 

1. 网络平台应严格落实广告审核责任,杜绝违法违规广告投放。  

2. 严禁利用弹窗、悬浮广告等形式强制推送涉考广告。  

四、严格履行广告审查义务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落实广告审查制度,严格查验广告主资质,核对广告内容真实性,确保广告合法合规。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广告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各相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高考期间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各单位及广大群众如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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