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31号
提案答复的函
牛璇代表:
感谢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关于开展我省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提案”收悉,结合市场监管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立足职能定位,坚持检查与规范并重,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医疗领域违规收费问题,持续开展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就医群众合法权益。
(一)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卫生计生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通知 》(青发改价格〔2016〕751号),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管,对其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2025年,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规范行业收费行为,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治理和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净域·2025”系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开展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出医疗机构涉嫌存在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并收费等问题7起,责令整改2起。经查,非急救转运服务市场为放开的充分竞争市场,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市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了解调研我省非急救转运市场收费现状。全省市场监管注册登记系统显示,全省以“医疗护送”“医疗转运”“非急救转运”为关键字注册登记的企业共计14家,上述企业所使用车辆为伤残转运车,主要服务于有非急救转运需求的普通患者,例如行动不便患者出入院、需要复诊就医的普通病症患者、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残障人士等。伤残转运车服务价格为市场调节价,其价格因车型和配置而异,不包含高级医疗设备和专业救护人员,主要提供病人的接送和搬抬服务。目前平均价格为市区内200元/次,在经营场所有明码标价公示。同时,调查中也发现存在外地牌照转运车挤占我省非急救转运市场的问题,因无登记注册信息且流动性强导致监管困难,其收费价格随意性较大。非急救转运车暂未有国家相关标准。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目前,非急救转运服务市场无统一调度平台,收费由经营主体自主定价。建议卫健部门建立统一的非急救转运呼叫专线,有需求的市民可以通过专线呼叫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和正规的转运服务车辆上门服务。发改部门可将非急救转运服务收费标准纳入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进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形成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管理体系。有需求的市民在接受非急救转运服务时,如遇工作人员多收费乱收费、索要现金礼物、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形时,可根据统一呼叫专线主管部门公示的维权电话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担当作为、拓展工作思路、转变工作理念,以小切口解决大民生,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加强非急救转运车辆市场监管,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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