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232号
提案答复的函
冯学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化工作基本情况
(一)系统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局围绕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用监管、米兰直播免费app推荐、特种设备监管等业务建设了一批面向公众的业务系统,这些系统不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线上服务,更通过数据互通与流程优化,推动监管模式向“线上”转型,为市场监管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
(二)数据归集共享情况。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系统功能,打通数据孤岛、做好资源目录梳理及数据共享工作。目前,纵向实现了上与市场监管总局的数据对接共享工作,下与部分市(州)、区(县)的数据对接共享工作;横向实现了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监管局、省电子政务办、省信用信息中心的数据共享工作,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完成率达到100%。
(三)网络安全防护情况。统筹部署网络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建成完整的网络安全体系,明确网络安全边界,加固网络安全防线,全面提升网络安全环境。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治,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自检自查工作取得时效,形成网络安全自查自检常态化机制,确保全局系统网络正常运行。同时,落实我局6个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完成系统的定级、备案、测评工作。
二、智慧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智慧监管”工作落地见效,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智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智慧监管”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与推进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专班成员具体办、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为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通过充分调研和需求收集,我局编制了覆盖省局、市州局、区县局、基层所四级的“智慧监管”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原先分散建设的各类信息系统和各类业务数据进行整合优化和汇集分类,计划建成以一个统一业务门户、统一数据中心为核心的市场监管领域“智慧监管”平台。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围绕我局现有信息系统和业务数据,规划建成我局综合业务门户和大数据中心。基于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数据汇集和数据回流工作,打通现有信息系统的底层数据,完成现有系统的业务联动和数据共享,全面摸清数据底数,做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和数据安全工作。同时,做好现有信息系统的整合汇集工作,通过综合业务门户实现核心信息系统的统一接入,实现“1+1+1+N”架构设计,建成1个综合业务门户、1个数据中台、1个监管中心、完成N个监管系统对接工作。二期基于全省市场监管数据中心和综合业务门户,完善各业务监管系统,实现新的业务系统建设工作。在食品监管、药品监管、产品质量监管、计量监管等信息化监管空白领域实现监管系统全覆盖,升级改造现有信息系统提升监管效能,最终逐步实现“智慧监管”工作。
(三)智慧监管平台项目规划申报。3月10日,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信息化项目申报流程,完成第一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工作,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月13日,完成信息化项目提级审批工作,该项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提级审批;7月16日,经与省发展改革委沟通协调,已明确将本次申报内容纳入我局“青海省统一大市场智能体监管平台项目”,后续统一汇总报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化建设。围绕食品、药品、广告、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质量监管、工业产品监管、计量等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建设覆盖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的信息化平台,填补我省市场监管领域部分业务没有信息化系统的空白,延伸监管触角,提升监管效能。
(二)积极争取“智慧监管”信息化项目立项。对接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加大项目审批和资金落实力度,继续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充分将市场监管职能纳入智慧监管平台,确保监管业务全覆盖,最终全面落实“智慧监管”工作。
联系人:宋连峰 联系电话:0971—8214933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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