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查获的一起“伪基站”案件涉案人员获刑4年
近日,西宁市城东区审理了一起利用“伪基站”群发诈骗信息案件,涉案人员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4月16日,我办“伪基站”侦测网在日常监测中发现有“伪基站”活动迹象。
王某虽然没有骗得财物,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王某构成诈骗罪。对此,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诈骗罪向城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城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目前,国家在打击网络、互联网等新型犯罪上,愈加严厉,无线电管理部门协同公安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使得犯罪分子无处可逃。今年以来,我省共查获“伪基站”案件3起,数量较往年相比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在享受移动通信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合法权利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