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0个集体和55名个人荣获 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称号
11月11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西宁隆重举行。大会对近年来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西宁市市场监管局等50个集体“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西宁市湟中区康川学校党总支副书记、校长孙启宗等55名个人“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此次荣获的先进集体中,西宁市7个,海东市6个,海西州5个,海南州5个,海北州4个,玉树州5个,果洛州4个,黄南州4个中央驻青单位1个,对口援青团队1个,省直单位3个,省军区、武警青海总队2个,省属国企1个,高等院校1个,省工商联系统1个;先进个人中,西宁市9名,海东市7名,海西州5名,海南州5名,海北州4名,玉树州5名,果洛州4名,黄南州4名,中央驻青单位1名,对口援青1名,省直单位5名,省军区、武警青海总队2名,省属国企1名,高等院校1名,省工商联系统1名。
此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有的深耕高原铁路线十余年,以精湛业务、暖心服务守护旅客平安,用实干践行民族团结与责任担当;有的以党建引领筑牢民族团结根基,用暖心服务破解民生难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的坚守“人民电业为人民”,以坚强电网守护着三江源的光明与希望;有的搭好协作桥梁,聚焦产业、医疗、民生精准发力,以对口帮扶实效厚植民族团结土壤……他们在经年累月的坚守中凝聚心力,于守望相助的真情里升华情谊,共同绘就了一幅民族团结和睦、经济稳步增长、社会和谐稳定的壮美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