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督导组赴海南州等地督导检查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监管,9月16日至18日,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德措带领业务处室人员赴海南州贵南县、贵德县、海东市民和县督导检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期间,督导组一行深入贵南县塔秀乡、贵德县拉西瓦镇罗汉堂村、民和县松多乡加仁村,实地督导饲草料加工车间、粮油加工建设、蛋鸡养殖等项目运行、资金效益发挥、基础设施后期维护、项目资产确权等情况。与市州、县乡村相关人员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赋予“三个意义”方面作用发挥,项目实施在促进民族地区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牧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发挥效益情况。
督导组对各县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提出要求,一是市州民宗部门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指导县级部门加强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有序推进项目组织实施、质量监督、验收报账和资金支付等工作。县级民宗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监督,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各环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做好项目验收、资产确权、收益分配等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视、审计、国家绩效考核、省对下检查考核反馈问题以及自查发现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全面总结和评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三是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合理合法合规安排使用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坚决杜绝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问题发生。四是重点支持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又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三个意义”的项目,优先支持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成效明显、长期持续促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面貌的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