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督查调研组赴互助县督查调研民族经济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监督管理,6月22日,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哈斯巴图带领督查调研组,赴海东市互助县相关乡村,督查调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情况。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互助县东沟乡花园村、尔开村、丹麻镇哇麻村等乡村,实地查看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实施、乡村振兴试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等情况,与互助县统战、民宗、乡村主要负责人和驻村工作队进行座谈交流,全面了解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并与海东市、互助县政府领导就解决困难和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督查组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创新推动“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充分利用民族文化资源促使民族经济实现现代化,促使各族群众实现共同富裕。一是加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要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农村厕所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关键内容,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描绘出一幅村容整洁、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新画卷。二是统筹谋划,落实规划。结合联点帮扶的花园村、尔开村实际,立足资源禀赋,综合考虑区位、地形、生态环境、风土人情等因素,编制实施好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搬则搬。选育好、实施好重点项目,打造乡村振兴试点。三是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开阔思路,积极探索适合村情实际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在盘活现有资源、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方面大胆尝试,通过“合作社+公司+农户”等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共同富裕。